李丁乙
名字详解
用字寓意
丁意为男子成年,天干的第四位。(zhēng)象声词,形容伐木、下棋、弹琴的声音。十二天干第四位,也指人口。
乙在天干中,乙指幼苗或出芽。乙在名次里通常指第二位。天干的第二位。用于人名个性独特。
含义解释
● 李 拼音:[lǐ], 五行:木
李(李) lǐ
◎lǐ
◎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◎姓。
◎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◎笔画数:7;
◎部首:木;
● 丁 拼音:[dīng], 五行:火
丁(丁) dīng
◎ 天干的第四位,用于作顺序第四的代称:丁是丁,卯是卯。
◎ 成年男子。
◎ 人口。
◎ 从事某种劳动的人:园丁。
丁zhēng ㄓㄥˉ
● 乙 拼音:[yǐ], 五行:土
乙(乙) yǐ
◎ 天干的第二位,用于作顺序第二的代称。
◎ 指代一方:甲方乙方。乙型脑炎。
◎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7”。
姓氏渊源
李
【释义】古文中李、理通用。理,古时法官的名称,主征伐刑戮之事。李,也是一种树名。【起源】古代东夷族首领皋陶(yáo),在帝尧时任大理(司法长官),其后裔历舜、夏、商三代,世袭此职,于是以官命族为理氏。商朝末年,理氏裔孙理征,因直言规劝殷纣王而遭杀害,其子利贞随母契和氏逃至豫西的“伊侯之墟”隐藏起来,靠采食木子(木本植物的果实,即树上结的果)充饥,因而保全了母子性命。后到苦(gǔ)县(今河南鹿邑)安家。为了感激“木子”保命,又躲避殷纣王追缉,因理、李同音通用,改理氏为李氏。
得姓始祖:李利贞 李耳
始祖地:河南鹿邑
郡望堂号:陇西、赵郡;陇西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位/约9340万
宋版百家姓排序:第4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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