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宪法
名字详解
用字寓意
宪宪的本义一般认为是敏捷、聪颖。法令、宪章。在名字中多指多才巧智,衣厚食丰,能力超群之意。
法指法典、法理、守法,取名表示公正、公平、执法不阿。想法,办法。用于人名有三思而后行之意,喻指此人做事放心、可靠。
含义解释
● 隋 拼音:[suí], 五行:金
隋(隋) suí
◎suí
◎中国朝代名:隋代。
◎姓。
◎隋
◎duò
◎古代祭祀用的残肉和残食:“既祭,则藏其隋”。
◎古同“堕”,垂落。
◎笔画数:11;
◎部首:阝;
● 宪 拼音:[xiàn], 五行:水
宪(宪) xiàn
● 法 拼音:[fǎ], 五行:水
法(法) fǎ
◎fǎ
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◎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◎仿效:效法。
◎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◎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◎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◎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◎姓。
◎笔画数:8;
◎部首:氵;
姓氏渊源
隋
【释义】隋,“裂肉也”。即残余的祭品。
【起源】隋氏源自姬姓。春秋时随国,故地在今湖北随县南,也称隋,姬姓侯爵国,后为楚所灭,子孙以国名为氏。隋文帝杨坚原封于随,至公元581年灭北周,改国号为隋,586年灭陈,建立隋朝,618年隋炀帝为唐所灭,后代遂分随、隋为二姓。
得姓始祖:隋会
始祖地:湖北随县
郡望堂号:清河;清和堂
当今排序/人口:第234位/约40万
宋朝百家姓排序:不详